摘要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最基本要素,它必须适应学科与社会需求的不断发展而变化。美国法学院课程的演变主要表现在课程结构、课程内容与课程的价值诉求等三个方面。其发展体现出了稳定性与动态性兼具、内容与方法相协调、体系呈现高度开放性的特征,使美国法学院课程充满活力。
出处
《黑龙江高教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48-51,共4页
Heilongjiang Researches on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2009年陕西省教育教学改革重点攻关项目"‘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研究"(编号:09BG16)
西北政法大学2011年教改项目"高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的国际比较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