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灾害治理主体不仅包括政府,也包括各种社会力量,其中公益组织就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力量。基于不同的分工与功能定位,可把灾害治理中的公益组织分为运作型、协调型与资助型三种类型,资助型公益组织是指本身不直接参与救灾或灾后重建,而是通过资助其他运作型公益组织的形式间接参与的公益组织。本文以南都公益基金会参与汶川地震治理为个案,采用实证方法分析其使命、价值、运作逻辑及其社会功能,认为资助型公益组织在灾害治理中可以而且应当发挥积极的社会功能。
出处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3期286-290,共5页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上海市科委科技发展基金软科学研究博士生学位论文资助项目
复旦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