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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丰县贯彻汪洋书记对地方志工作重要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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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海丰县在2011年12月组织县地方志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汪洋书记对地方志工作重要论述的基础上.采取印发文件和召开会议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学习贯彻活动。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佳和县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沈木荣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许信咏分别对学习贯彻汪洋书记对地方志工作重要论述作出批示.
作者 蔡忠
出处 《广东史志》 2012年第3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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