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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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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联合国承认根据公约及其所附《国际海洋法法庭规约》的有关条款规定,国际法庭为一个具有管辖权的独立国际司法机构,法庭只是《公约》规定的导致有拘束力裁判的众多强制程序之一。缔约国可在任何时间以书面方式选择法庭或《公约》规定的其他争端解决程序,如国际法院、仲裁法庭等解决争端。但是,俄罗斯提出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第一案标志着沿海国向国际海底区域延伸其管辖的开始,引起美国、加拿大、丹麦和日本四国的强烈反映,对国际海洋法制度将带来深刻影响。特别是日本借此发难,将手伸向我东海大陆架,挑起事端。因此,对于国际海洋法法庭的管辖权、国际法院与国际海洋法法庭的冲突、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职权、WTO争端解决机制与海洋法法庭管辖权和法律规则的适用的冲突,以及中国立场和对策成为讨论的热点。
作者 周忠海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中国海洋法学评论(中英文版)》 2005年第1期1-18,共18页 China Oceans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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