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和职业社会学的观点对美国律师职业领域的发展进行考察,可以发现美国律师职业与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存在着实践矛盾性。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这种矛盾有着不同的表现。这对于中国法律职业化发展有着借鉴作用。如何在我国法律职业化进程中实现律师职业在技术性与公益性并重应该受到目前学术界的重视,这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需要通过借鉴美国律师执业在这个问题上的发展历程来规避美国曾经出现的问题,以实现律师职业的基本社会价值。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42-149,共8页
Academic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