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的民事诉讼程序一般采用口头辩论的审理方式,而口头辩论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则即实行口头主义,又被称为口头审理主义。在口头审理下,当事人双方必须以口头方式在法官面前进行辩论,法官进行证据调查也应当以口头方式进行。口头主义有利于直接原则与公开原则的贯彻实施,但是也存在其固有的弊端。文章以现行日本新民事诉讼法为基础,简要介绍了口头审理主义的基本理论及其发展过程。
出处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2期79-82,共4页
Journal of C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