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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保险法:健全军人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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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自7月1日起施行。全军军人保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总后勤部财务部部长孙黄田表示.依据军人保险法和现行军人保险制度.军人可以享受四项保险待遇: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12年第3期68-68,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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