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0年6月出台的《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每个新规定的出台都会有一个阵痛和适应的过程,特别是对检察机关的反贪侦查工作而言,"两个证据规定"的出台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认真研究这些影响,并即时构建相应的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2年第2期153-157,共5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