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本福岛核事故对日本的核应急体系进行了一次严峻的考验,应急法制作为核应急的基石,保障核事故应急响应得以有序、高效的进行。日本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其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善的应急法制。同时日本也是一个核能大国,其核应急法制建设方面较为成熟,特点明显。然而,日本在福岛核事故的应急处置中暴露出的不足,对中国核应急法制的构建和完善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实践价值。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2年第2期181-185,共5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基金
2009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我国特殊经济功能区法律制度研究(项目批准编号:09SFB2049)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我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法制保障>(编号08JA820046)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