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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妇女在遗产继承中的权利及其社会地位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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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古罗马的遗产继承体系中,古老的观念是男女平等,这种建立在以父系为核心的宗亲体系基础上的平等不可能实现。古罗马依社会性别分为两个不同的群体,妇女的立遗嘱权及遗嘱继承权受到严格的限制,这种限制伴随着罗马社会的发展不断减弱,虽然还不能与男性一样拥有平等的权利,但其趋势向着男女平等方向发展。到查士丁尼时期,基本上建立起以血亲为核心的继承体系,实现了男女相对平等。
作者 何越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93-96,共4页 Social Science Fr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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