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批准立项研制《规范汉字表》。经过八年的研制,《通用规范汉字表》正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由于"规范汉字"这个概念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在研制和听取意见的过程中,《字表》先后更名为《通用汉字表》、《通用规范汉字表》。定名的调整是汉字规范研制面对汉字使用实际的反映。不简单化地将繁体字和异体字作为"不规范字"看待,更体现了汉字规范观念向现实的回归。
出处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1-7,共7页
Journal of Anhu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