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5月,中央政治局作出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要求扎实做好包括对吸毒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把这项工作提到全局的高度。广东省委提出要建设“幸福广东”,争当科学发展和社会建设的排头兵。当前,我省登记吸毒人员达26万余名。在新形势下,要用社会管理创新精神,指导戒毒矫治工作理念、机制、手段创新,把它纳入到各项社会管理领域和社会管理职能之中,切实提高戒毒效果,有效减缓吸毒违法活动的蔓延。这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幸福广东”,具有现实和长远的意义。
出处
《广东法学》
2012年第1期11-15,共5页
Guangdong Law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