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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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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出处 《基础教育改革动态》 2012年第9期10-16,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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