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审美角度感知汉语,一是视觉(文字、书法),二是听觉(有声语言),缺一不可。然而综观汉语研究的历史,我们发现,东汉已有《说文解字》,而南北朝才讲四声,《切韵》到隋朝才定下来,宋朝才有《通志·七音略》。我国很早就形成了专门的学科“诗学”“词学”“汉语音韵学”,直到20世纪后期专门研究“有声语言”的“朗读学”“朗读美学”才建立起来,由此可见,自古以来“重形轻声”“重文轻语”是我们民族审美心理结构中一个不大引人注意的倾向;
出处
《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82-84,共3页
Modern Communication(Journal of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