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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之前不审核接到罚单尝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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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4月24日,山东省临沂市一建筑公司收到了消防部门送达的《公安消防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将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29万元的代价,相关的建设工程也不得不临时停工。
作者 闫方勇
出处 《水上消防》 2012年第3期43-43,共1页 Marine Fi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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