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新股发行普遍存在着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等"三高"困境及其带来的危害。IPO发行走出困境急需改革,改革的主要方向是:规范信息披露制度,降低信息不对称性;实行歧视价配售方式;采取"一人一手"制;强制披露行业市盈率;新股上市首日实行涨跌停板制度;废除"保荐+直投"的模式;健全上市公司退市机制和抑制借壳重组行为等。证监会已采取了调整信息披露时间等新的规则,新股发行改革的深化将有助于加强对拟IPO发行的监督,从源头上解决新股发行的三高问题。
出处
《商业经济》
2012年第11期116-118,共3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