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家征用农地是典型的利益再分配过程,实质上是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过程。地方政府和被征地农民是博弈主体。博弈中由于农地产权不清晰、博弈主体的地位不平等、土地征收和补偿程序不完善等原因使失地农村成为弱势一方。构建失地农民补偿中多赢博弈格局,政府应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确保有效实行;充分发挥政府与村委会的积极作用,保护农民权益;农民要增强博弈能力,实现农民主体性再造。同时,应提高补偿标准与丰富补偿方式,建立政府主导的失地农民补偿机制,最大限度地维护失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出处
《商业经济》
2012年第12期19-21,共3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