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现代社会的直接民主形式,程序性参与民主针对传统代议制民主的不足和现代社会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膨胀。确立当代中国政治发展进程中的程序性参与民主,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先易后难地改革政治体制的必然要求。公共权力必须将公民参与理念确定与内化,推进程序性直接参与的规范化和参与主体的组织化,提升参与技术、丰富参与方法、改善参与形式。
出处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26-30,共5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he Central Committee of The C.T.C
基金
2010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改革攻坚阶段的利益冲突与整合研究>(10CKS011)
2010年度中共中央党校马克思主义基金会项目<改革攻坚阶段的利益冲突与整合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