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4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办能源[2012]847号和846号”文复函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同意陕西镇安水蓄能电站和安徽金寨抽水蓄能电站开展前期工作。复函要求: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4]7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1]242号)的要求.认真落实项目建没管理体制.按照项目核准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
出处
《水力发电》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93-93,共1页
Water 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