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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家渠市人大修订会议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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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五家渠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创新的基础上,对《五家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守则》进行了全面修订。 《守则》规定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年内缺席常委会会议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视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将其情况上报师市党委及组织部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等内容,重点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情况进行了明确要求。针对列席人员的会议纪律问题,《守则》规定了“列席单位如无故缺席会议者,给予通报批评,列席单位人员在每次常委会会议期间,中途离会者按缺席对待。”等硬性手段。
作者 花鹏
出处 《新疆人大》 2012年第6期25-2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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