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作出列举式规定,并在列举的基础上分别规定了"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和"其他强制执行方式"。在《行政强制法》的施行过程中,除了在执行层面严格按照该法规定的种类和方式推进外,还需从立法政策的角度对"其他"种类和方式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以确保该法的立法目的得以充分实现。如何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的权力规范和手段保障?问题涉及:层级性、规范性和权力保障性;维度多元化与方法多样性;对城管不得扣押小贩经营商品的再考;不得擅闯民宅扣个人财产的困惑;对违法建设的规制与手段保障;行政强制权与行政处罚权的配套完善;提高行政效能与行政强制权的委托;权利救济与权力规范的立法完善;以及对行政强制的正确认识和舆论的正确引导等诸多方面。
出处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1-7,共7页
Journal of Sichuan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