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和社区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民族混居社区的数量迅速增加,相关问题逐渐显现。多中心治理理论能够为城市民族混居社区治理提供重要的观察视角和分析思路。城市民族混居社区治理,应当在尊重少数民族基本权利的前提下,为少数民族成员提供自我治理空间。同时,在界分民族内部事务与一般社区事务的基础上,促使参与主体由一元走向多元、权力结构由垂直走向扁平、互动模式由指令走向协商。
出处
《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1期48-51,共4页
Journal of Yan'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