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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标注应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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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计量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这即是说,国家计量单位已在法律中作出规定,是国家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允许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实行的计量单位,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照采用。
出处 《质量探索》 2012年第5期8-8,共1页 Quality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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