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文化立法指明了方向,指出“加快文化立法,制定和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文化产业振兴、文化市场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文化立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的顶层制度设计,作为一种顶层制度设计作业,需要首先明确文化立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基本规律,由此才能把握文化的脉搏,使得立法产品能够最大程度地符合文化自身发展的需求,从而推动文化在社会主义法治的轨道上实现大发展大繁荣。
出处
《观察与思考》
2012年第6期42-43,共2页
Observation and Ponde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