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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人民警察应具备六种能力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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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监狱工作要在监管上实现安全、改造罪犯上有成果、推动监狱实现科学发展,作为监管主体的人民警察必须具备六种能力。 执法能力。执法能力是监狱人民警察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贯彻实施法律的能力。从监狱内部来说,善钻法规漏洞、爱找监狱管理缺陷的“岔子型罪犯”,蓄意挑衅执法、公然对抗改造的“钉子型”罪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油子型”罪犯,“行政处分不怕,刑事处分不够”的“赖子型”罪犯不断增多。
作者 张光敏
出处 《社会主义论坛》 2012年第6期52-52,共1页 Socialist 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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