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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激励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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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过梳理现行法律制度,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存在法律激励供给不足、矿业税费制度不合理。因此,优化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激励供给,对外资矿业企业实行灵活增值税税率,建立具有普遍性的勘探费用税前减免机制及按照加速折旧法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是完善外资参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法律激励的必然举措。
作者 廖建求 郑涛
出处 《理论界》 2012年第5期39-41,共3页 Theory Horizon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优秀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土地资源安全隐患及其法律克服"(编号:CUGW10022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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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1

二级参考文献4

  • 1.矿业企业发展问题研究报告.http://www.setc.gov.en/cyzcyhygh/200303050083.htm,.
  • 2.矿业经济政策.http://www.chinaexplore.com.cn/nnews/b48.htm,.
  • 3王佩苓主编.国家税收[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3.
  • 4曹景全,姜智敏,杨化彭,杨丽华,刘进武,牛振良.关于煤炭企业税收负担的调研报告[J].煤炭经济研究,2003(4):17-21. 被引量:7

共引文献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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