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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一方婚前财产归属的判断路径——以沪、苏、粤三地婚前购买的房产权属认定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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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婚姻法对一方婚前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区分是以婚前还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该财产为分野的,笔者认为判断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的根本路径就是法律行为和权利变动,债权行为对于判断财产归属具有决定性作用,这一点体现在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姻法释义的相关规定中,但从未得到明确。同时,夫妻共同财产推定原则指导下的个人财产形态变化以及不动产登记都可以作为判断财产归属的重要依据。
作者 高迎迎
出处 《理论界》 2012年第5期63-65,共3页 Theory Horiz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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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5

二级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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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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