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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迎来依法管理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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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多年来,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在我省一直处于各单位自我管理的状态,水平参差不齐。极大影响了全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持续科学发展。为改变这一状况,2011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2月30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47号令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轨道,进入了历史发展新阶段。
作者 张立君
机构地区 山东省档案局
出处 《山东档案》 2012年第1期56-58,共3页 Shandong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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