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年来,重大活动档案工作在我省一直处于各单位自我管理的状态,水平参差不齐。极大影响了全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持续科学发展。为改变这一状况,2011年12月28日,省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通过了《山东省重大活动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12月30日由山东省人民政府第247号令公布,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本《办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省重大活动档案工作纳入了依法管理轨道,进入了历史发展新阶段。
出处
《山东档案》
2012年第1期56-58,共3页
Shandong Archi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