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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大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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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在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中,没有额外增加相应的条款,供应商第二次报价能否比第一次报价高? 答:在竞争性谈判中,供应商第二次报价比第一次报价高,并无任何违法之处。从常规情况来看,在竞争性谈判中供应商的报价都是一次比一次低,但是既然相关法律没有对供应商的报价情况做出限制,供应商就有自由报价的权利。
出处 《中国招标》 2012年第19期16-16,共1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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