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针对科研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行为,科技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单位,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和科学基金的管理入手,积极探索建立科研诚信的长效机制,制定了一系列规范科技人员行为的政策法规。自20世纪90年代开始,有关部门连续颁发三个文件,在科学基金领域为阻挡不端行为构筑起"三道大坝"。2004年9月,科技部颁发《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管理中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的决定》,为科技计划信用管理制度设计出一个基本框架。此后,中国又推出了许多完善科技信用管理制度建设的对策和措施。
出处
《中外企业家》
2012年第3期124-125,共2页
Chinese and Foreign Entrepreneurs
基金
浙江省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研究"(立项编号:KX12E-21)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