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后,苏联政府将近干名日本侵华战犯交由中国政府处理,这批战犯被关押于辽宁省抚顺战犯管理所。战犯管理所的工作人员根据中央有关改造方针,经过艰苦卓越的工作,终于使这些昔日顽固不化的战犯认罪、悔罪、反省、自新。1956年,中国政府将在押的大部分日本战犯“免予起诉,即行释放”,仅对45名职务级别较高的战犯判处有期徒刑。归国后的战犯长期致力于和平友好的活动,为发展中日友好关系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出处
《党史博览》
2012年第6期48-50,共3页
General Review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