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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严惩不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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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严惩不贷”误写为“严惩不殆”是一个常见的语用现象。日前,笔者浏览网页新闻,又和这个差错不期而遇了。刊登在“凤凰网”上的一篇新闻报道中有这样一段话:“警方郑重承诺:将切实保护举报人安全.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将给予奖励。并呼吁该犯罪团伙的涉案成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对于胆敢打击报复、以身试法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从重打击,严惩不殆!”
作者 陈千里
出处 《语文学习》 2012年第5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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