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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家单位获准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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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深圳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新媒体高峰论坛上.国家广电总局副局长田进透露,我国已批准617家单位开展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目前网上7成流量来自视听节目,一季度网络视频广告收入达到21亿元。
出处 《世界广播电视》 2012年第6期16-16,共1页 International Broadcas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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