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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启动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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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日前联合启动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遴选工作。根据两部门印发的通知,由县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领导机构逐级提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候选单位,各省(区、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领导机构按照遴选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确定本省(区、市)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候选单位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将组成工作小组对候选单位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网站公示。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候选单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商务部联合认定为“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2年第10期20-2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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