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现行法律不允许农民对所承包的土地进行抵押,农地金融的实践已波及到全国大多数省份。本文认为,农地金融兴起的原因在于中央破解"三农"问题、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的政策背景,以及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动。在对各地农地金融实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本文总结出四种主要模式,并对未来我国农地金融制度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61-64,共4页
South China Fina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统筹城乡发展背景下的中国农地产权制度创新研究>(项目编号:09CJL02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