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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危机意识强化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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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相比国务院493号令,《条例》在事故等级、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事故处理、法律责任等方面,都作了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一是调整了事故划分等级,将电力生产相关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和电力安全事故都统一到国务院条例层面。将电力生产事故由三类三级调整为三类四级,其中人身、设备事故执行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执行《条例》规定。二是调整了事故划分标准,根据电网层级和行政区划,把电网分为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直辖市电网、省会城市电网、其他设区的市电网和县级市电网,除区域性电网、直辖市电网外,其他电网又按供电负荷大小进行了划分,确定事故等级的主要标准是各级电网在事故中造成的减供负荷比例,或者城市电网停电客户比例,来确定事故等级。
作者 于信友
出处 《中国电业》 2012年第5期24-27,共4页 CHINA ELECTRIC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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