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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是否适用已订立的集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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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咨询台:我刚进入成都一家工厂当电焊工.但我的工资却低于该企业已订立的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连集体合同中规定的一些福利待遇也没有。厂领导解释说是新员工不能适用其进厂前厂里已订立的集体合同。请问。厂领导的说法对吗?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2年第4期35-3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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