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的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就像孙悟空吃了仙桃一样,有了"不死之身"。公司一旦上市,不管业绩如何糟糕,都有极为宽松的缓冲垫供其继续停留在资本市场。从统计数据来看,自A股设立至今的21年间,除了因吸收合并以及分立等特殊原因而退市,真正意义上因监管规则而退市的公司只有42家,而其中的一半是在2004年和2005年的股改中因警示市场而凑数完成的。2008年以后股市的大扩容阶段A股再也没有出现过一家因监管规则而退市的公司,退市的监管规则已经是形同虚设。
出处
《大众理财顾问》
2012年第6期74-7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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