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新加坡的金融管理体制新加坡政府十分注重对金融业特别是对银行业的监管。为了保证银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特设了两个监管机构: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新加坡银行分会。新加坡未设立中央银行,而是在财政部名下于1971年成立了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除了不发行货币外,全面行使一般中央银行的职权,包括督导金融业、监管银行的各项经营行为。
出处
《东方企业家》
2000年第1期48-50,共3页
Asian Business Lead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