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法性问题产生于社会治理活动。合法性本质上是基于民众的心理认同与支持状态,而对事物自身及其运作的一种属性赋予和状态指认。依赖于经验的和先验的两类合法性资源,事物的真实合法性有必要从先验与经验两个层面进行论证。面对当前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需要对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领域的建设管理活动加强合法性论证,从而更好地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6期80-83,共4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Minzu Universit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2011年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11YJC710049)
2011年重庆市人文社科规划项目(2011YBZX006)"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中的次道德研究"
2009年重庆师范大学人文社科重点项目(09XWZ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