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所有制"的争论,理论界左翼划不清"公有制"和"国有制"的界限,把国有制当成是公有制的最高形式;理论界右翼认为私有制效率最高,主张全盘推行私有化。左右翼的思潮都很危险,都会引起中国大乱。我们急需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宏观调控机制和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全面的总结和理论创新。第一,从法律层面给"国有企业"定义。国有企业应严格定义为中央直属企业,政府主体应绝对控股在50%以上。第二,确定国企应存在的领域。首先是自然垄断,市场失灵的领域;其次是参加国际竞争的战略产业,如航空航天等。第三,尽快通过《国有资产法》,清查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利用非法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坚决予以处罚,要求他们彻底退赔,追溯期可以定在1995年。第四,全面进行理论创新,真正解决国家基本经济制度问题。理论建设的要点是:把意识形态概念与法律概念区分开来。第五,公有制的最高形式是社会所有制,应该把国有制向社会所有转化。如果把社会所有制作为公有制的主要形式,那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就不再是以国有企业为主体。这就可以在理论上超越左右翼,在实践上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公有制的新路来。第六,国家以非股权控制逐步取代股权控制,发展"国家战略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