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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约定也不能随意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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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保:2010年1月,我被某信息咨询总公司B分公司聘为技术员,双方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对我的工作地点、岗位职务、工资等都作了具体约定。合同还明确约定:"因生产经营需要及其实际工作能力和表现,公司可调动其工作岗位,劳动者应予服从。"2011年12月,总公司在例行年度检查时,发现B分公司有关人员违法行为,
出处 《就业与保障》 2012年第6期4-4,共1页 Employment and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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