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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规民约可拒绝“外嫁女”征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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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8年,我嫁到外村至今户口没有迁出,承包地村里也没有收回。2011年底,村里的部分海滩及稻田被征用,村委会决定向每位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放征地补偿款7800元,并依据村规民约制订征地补偿分配方案:凡已出嫁妇女满3年以上的非常住村民,不能尽到村民义务的,不予分配。
出处 《女性天地》 2012年第6期63-63,共1页 Woman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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