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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新疆高级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司法厅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新疆将加强驻基层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建设,推动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县级司法局在基层人民法院派驻人民调解室年内应当实现100%,乡镇司法所应当在有条件的人民法庭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
出处 《人民调解》 2012年第6期9-9,共1页 People's Medi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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