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领导干部“灰色收入”问题透视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领导干部“灰色收入”问题的现状所谓“灰色收入”,是指法纪和政策规定的正当收入以外的、以各种方式获得的不合理收入,实质是介于合法收入与明显违法违纪收入之间的一种不合理收入。这类收入名目繁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非公务活动中收受的红包礼金(公务活动中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已属违纪违法行为,不在此列),如逢年过节、婚丧嫁娶、外出考察等收受的感谢费、庆贺金、慰问金、信息费等。
出处 《内部文稿》 2000年第2期25-27,共3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