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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劳务派遣岗位“临时性”的研究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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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实践中,劳务派遣用工被长期化、主流化,严重背离了"在临时性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立法初衷,本文对我国地方政府以及美国、欧盟、日本等主要国家有关"劳务派遣期限"的法律法规进行了研究,提出"用工单位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时间不得超过1年,否则,自用工单位在同一岗位上连续使用劳务派遣人员满1年之次日起,视为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确有必要延长使用的,经用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期限以6个月为限"的立法建议。
出处 《中国劳动》 北大核心 2012年第5期29-32,共4页 China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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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9

  • 1http://news.xinhuanet.com/pcitkics/2007 12/28/content 7526787.htm.
  • 2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 12/26/content 7312799.htm.
  • 3喻术红、张荣芳主编.《劳动合同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
  • 4郑东亮,李天国,阴漫雪.《劳务派遣的发展与规制--来自国际经验和国内实践的调查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0年.
  • 5蔡和平.德国雇员转让法及其发展[J].中国劳动,2006(7):28-30. 被引量:10
  • 6郑爱青.”法国劳动法对劳动力派遣行为的规范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周长征主编.《劳动派遣的发展与法律规制》,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年版,第106页.
  • 7解亘校译.《日本劳工派遣法》;李海明.《劳动派遣法原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1年.
  • 8Martoes de Graaf -Ziji & Ernest E. Berkhout, Temdorary Agency Work and the Busiess Cycb, 2007.
  • 9Donald Stonie, TemporaryAgency Work in the European Union, 2002.

共引文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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