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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渎职罪主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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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渎职罪主体的有权解释将某些"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规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事实上改变了渎职罪的犯罪主体构成要件,违反了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解释权侵夺刑法立法权的表现。渎职罪的主体应界定为国家工作人员。
作者 高峰
出处 《知识经济》 2012年第10期31-31,共1页 Knowledge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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