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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复函同意新疆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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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做好新疆抽水蓄能电站的规划建设,规范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抽水蓄能电站有序开发和电网安全经济稳定运行,2012年2月16日,国家能源局以"国能新能[2012]49号"复函新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同意新疆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成果及审查意见,确定阜康(拟装机120万kW)、哈密天山(120万kW)站点为新疆电网2020年新建抽水蓄能电站推荐站点,
出处 《水利水电工程造价》 2012年第1期45-4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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