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2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12]293号"文印发了《关于做好水电工程先移民后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先移民后建设"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坚持"先移民后建设"的水电开发方针,二是突出抓好移民安置规划工作,三是全面做好移民安置规划实施,四是落实好有关各方责任。通知要求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要发挥集团整体技术优势,整合全集团技术资源,加强水电移民政策研究,针对移民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进一步加强规划设计技术指导,强化服务意识,做好移民工作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发挥技术咨询对设计的指导作用,全面提升移民工作技术水平和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