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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双向说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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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河南省邓州市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批捕后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行为不规范、不统一和随意性严重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探索推出了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新模式——“双向说理制度”。该制度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一家监督”为“联合监督”.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
作者 齐杰 李明晓
出处 《中国检察官》 2012年第11期52-53,共2页 The Chinese Procurat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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